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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提到毒品,你會想到什么,是虎門銷煙,還是破冰行動?你根本想象不到,毒品已經(jīng)被偽裝成青少年們喜歡的樣子…
色彩鮮艷的“小藥丸”偽裝的“跳跳糖”,看著像“奶茶”的飲料……以上種種,一旦誤服吸食危害極大!
毒品早已不只是成人世界的鬼魅,販毒分子已將他們骯臟的雙手,伸向了未成年人!青少年出于好奇抵制不住毒品的誘惑,很容易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……
接下來,讓我們一起學習毒品的有關(guān)知識和危害吧。
檢察官敲黑板:
同學們,對毒品我們要堅決說“不”!
●日常我們應接受毒品基本知識和禁毒法律法規(guī)教育,了解毒品的危害,懂得“吸毒一口,掉入虎口”的道理;
● 同時樹立正確的人生觀,不盲目尋求刺激,趕時髦;不聽信毒品能解脫煩惱能給人帶來快樂等花言巧語;
● 不進KTV、夜店,絕不吸食搖頭丸、K粉等興奮劑;
● 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被引誘欺騙吸毒一次,也要珍惜生命,不再吸第二次,更不要吸第三次。
珍愛生命惜青春,遠離毒品別停頓!
希望同學們要懂得拒絕毒品、遠離毒品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樹立遠大理想,創(chuàng)造自己精彩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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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鏈接:
第三百五十七條第一款:本法所稱的毒品,是指鴉片、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、嗎啡、大麻、可卡因以及國家規(guī)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。第三百四十七條: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,無論數(shù)量多少,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予以刑事處罰。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五年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(chǎn):(一)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(shù)量大的;(四)以暴力抗拒檢查、拘留、逮捕,情節(jié)嚴重的;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(shù)量較大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單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、第四款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依照各該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利用、教唆未成年人走私、販賣、運輸、制造毒品,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,從重處罰。